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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部组织学院开展本科专业自评和数据上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1-09 15:03 点击数: Views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〔2012〕4号)等文件精神,为加强专业设置管理,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内涵建设,提高办学水平,学校将全面了解各学院本科专业办学情况,组织学院开展本科专业自评和数据核查与统计工作。

一、工作对象

全校在招的本科专业(2017年停招的本科专业除外)

二、工作内容

1.数据核查与统计

从招生情况、毕业生情况、师资队伍、优势专业建设、教学成果奖、质量

保障、科研成果等方面对本科专业数据进行核查与统计。

部分数据(如:招生、毕业生情况、专任教师情况等),已由教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集,现反馈至各学院。请各学院进行复核,并将复核结果与佐证材料报送教务部。

部分数据(如:教学成果奖、教学事故、教学调停课等,教务部已按学院进行统计,现反馈至各学院。请各学院复核,并将数据归口至专业,即按专业进行统计。将分专业统计数据和明细表报送教务部。

部分数据(如: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、科研成果),由各学院按专业进行统计。将专业统计数据和明细表报送教务部。

具体见下表:

核查内容

数据

工作要求

备注

招生情况

2017年广东省录取分数及校内排名、第一志愿录取率

教务部反馈数据至各学院,请各学院复核

毕业生情况

深造率、当年初次就业率、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相关度

教务部反馈数据至各学院,请各学院复核

尚无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无需统计此部分数据

 

师资队伍

专任教师数量及结构、本科生与专任教师之比

教务部反馈数据至各学院,请各学院复核。提供专任教师明细表。

教务部提供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。各学院需更新为最新数据。

 

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

由学院统计。提供明细表。

优势专业建设情况

国家级与省级特色专业、重点专业、专业综合改革、实践教学基地等建设情况

教务部反馈数据至各学院,请各学院复核。提供明细表。

教学成果奖

第七届国家级与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数量

教务部已按学院进行统计,请各学院复核,并将成果归属至专业,即按专业进行统计。提供明细表。

原则上以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所在专业进行归口

质量保障

教学事故、教学调停课次数

教务部已按学院进行统计,请各学院复核,并将教学事故或各教学异动归口至专业,即按专业进行统计。提供明细表。

科研成果

科研项目、高水平论文、科研获奖

由学院统计。提供明细表。

 

2.学院本科专业自评

专业自评: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,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,全面总结近年专业发展的成果、经验和特色,衡量和评价本学院各专业的办学水平和培养效果,对专业建设质量做出基本判断。

发展规划:以学校“缩减专业数量、拓宽专业口径、优化专业结构、调整专业布局、改善专业条件”总体思路为指导思想,对本学院各专业发展进行规划,提出学院自我优化专业方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部